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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宅电梯收费新规
作者: 2009-09-06 09:07:11 浏览:839
信息来源:武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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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10月1号起,常州市将实行修订后的《常州市市区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住在电梯楼的居民将根据不同的楼层交纳不同的电梯运行维护费,住得越高,交费越多。

老收费办法是“一视同仁”

    据了解,随着常州市小高层、高层住宅不断增多,住宅电梯数量迅速增加。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电梯收费办法,常州市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都以不同的方式,向业主收取数额较大的电梯费用。在2006年之前,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物业都是一次性预收15年的电梯费,大概1万多元。2006年7月,常州出台了《住宅电梯收费试行办法》,其中明确了电梯费的交纳标准,每月的电梯费为房子的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0.4元,也就是说,建筑面积为100平米的房子,每个月的电梯费为40元,底层居民和顶层居民交纳同样的费用。

    而根据此次修订后的办法,不同楼层交纳不同的费用“根据电梯受益业主的中间层系数为一,然后上加和向下减,产生的代数和必须归零,规定了最高的楼层系数不能高于1.5,最低于的楼层系数不能低于0.5。最高顶层不高于1.5的话,按照每平方米0.4元的标准,最高的可能为0.6元,最低层比如是二层,他可以是0.2元的标准进行收取。”

电梯受益业主对新规定看法不一

    在新城南都买房的徐辉当初购买的房屋在六楼,此次听到电梯费缴纳可以根据楼层系数缴纳,他表示,这个规定还是很合理,本来底层的业主与顶层的业主使用的电梯费用就不应该是一样的。而且像他这种大面积的房屋来说,按照楼层系数来算,他一个月可以省下近40元,一年是480元,还是挺好的。

    而在2005年买房的俞小姐却表示新老收费办法相差不大。当时俞小姐买的是11楼,140平方米的,一次性交了15年的电梯费11800元。而如今按照新的规定算下来15年大概也要11080,只差了700多元。

    采访中,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出了无所谓态度。因为新办法相对于老的试行办法,如果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顶层“吃亏”到顶就是每月多出20元,底层“沾光”到顶每月可少付出20元。对于住在高层建筑里的大多数居民家庭来说,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很可观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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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忧虑重重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楼层系数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像天隽峰二十几、三十几层的楼,这个楼层系数怎么定是个问题,如果定下来了,到时候成立业主委员会了,产生了不同的意见,倒时候又是一个麻烦的事情,而且因为每栋楼的总楼层不一样,可能要定好几种楼层系数,到时候物业上的核算也很麻烦。”路劲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李经理表示。

    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是从报纸上看到的这一消息,因为没有具体的文件下台,所以很多都不是很清楚,但有一点他指出“此次的收取费用不包括电梯的大修(修理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的)和更新改造费用。”到时,如果电梯要大修,可能底层与顶层的业主又会产生矛盾,费用的收缴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

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受益多

    新城物业管理公司的徐主任表示,电梯费是一个专款专用的资金,这次出的新规定,其实更多的是维护电梯受益业主的利益,像以前15年一次性交清的电梯费,试问有多少物业能在一个小区内干满15年,如果时间未满,换了物业,到时候又要收取怎么办?而且新规定可以让购房人在购买住房时就有选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可能以后的相关问题或矛盾会比较少,物业也可以相对轻松一些。

    “前期物业服务中顶层住宅与底层住宅业主按同一标准缴费确实不怎么合理,但是新的办法具体有好多,还是看实行后的效果比较好。”江苏隽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李巧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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